关于城镇医疗机构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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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财政部,国家计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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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等八部门《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00]16号 ) ,实施医疗机构分类管理 ,促进医疗机构之间公平、有序的竞争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提出如下意见。一、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和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界定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医疗机构按机构整体划分。划分的主要依据是医疗机构的经营目的、服务任务 ,以及执行不同的财政、税收、价格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1.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是指为社会公众利益服务而设立和运营的医疗机构 ,不以营利为目的 ,其收入用于弥补医疗服务成本 ,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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