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儿存活的超声诊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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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林周璋.胎儿存活的超声诊断[J].国外医学:妇产科学分册,197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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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林周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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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宁夏医学院附属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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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临床对宫内胎儿死活的判断,在早期妊娠中较中、晚期困难得多。腹部、妇科及X线检查对此均帮助不大。最早能在受精后11周录出胎心心电图,可作为胎儿生存的依据,但如未录出不能结论胎死宫内。妊娠试验阴性时可证明胎死,但胎死后仍可维持阳性6~30天,故反应阳性也不能认为胎儿存活。近年胎盘催乳激素及甲种胎儿球蛋白的测定虽可用于诊断,但仅限于孕14周后。超声检查可显示子宫、妊娠囊、羊水、胎盘、胎儿或胚胎等回声或声像;观察其形状、大小和数量;检测胎心、胎动情况及多普勒差频。故超声检查不但可明确妊娠诊断,鉴别其有无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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