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关于书写论文作者单位名称的要求
摘    要:(1)作者在投稿时,首先应列出单位名称的全称,如已归属于综合大学的单位,应先列出大学名称,之后列出医学院名称或医院名称、科室名称;(2)单位的英文名称应根据所在单位统一的英文名称书写;(3)作者在向本刊投稿时,单位科研部门开具文稿推荐信上的公章内容,须与文稿中所书写的单位名称一致;(4)由不同单位共同撰写的一篇文稿,各个单位的名称均须分别列出,由第一作者所在的单位开具文稿推荐信;(5)研究生、进修医生在学习和进修期间,利用学习和进修单位的条件和资料完成的工作,第一作者单位应署提供条件和资料的单位,但可以注明第一作者现在所在的单位;(6)如文稿作者为集体作者,英文摘要的作者项中,应列出本文稿第一整理者(即第一执笔者)的姓名及工作单位;(7)如文稿第一作者在投稿后工作单位有变动,英文摘要的作者项中,应同时列出第一作者的原单位及现在单位。

关 键 词:作者单位  英文名称  书写  论文  进修期间  英文摘要  工作单位  综合大学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