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法》视域下我国多点执业法律问题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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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威,张雪,陈思龙,王刚,尹梅.《医师法》视域下我国多点执业法律问题研究[J].中国医院管理,2023(3):67-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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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威 张雪 陈思龙 王刚 尹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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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哈尔滨医科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2. 哈尔滨医科大学纪委办公室;3.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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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黑龙江省省属高等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2021-KYY WF-0294);;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22EDC2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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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22年3月1日起新施行的《医师法》明确规定了医师多点执业制度,为医师开展多点执业提供了法律保障。但不容忽视的客观现实是,《医师法》对医师多点执业的具体要求和风险分担未予以规定。有鉴于此,通过介绍我国《医师法》关于多点执业内容的规定与现今医师多点执业的形式,借助司法实践成果,分析多点执业医师与多个医疗机构之间的法律关系以及在多点执业中容易出现的法律风险,进一步得出医师多点执业制度的完善措施及对策,进而保障医师多点执业的有序发展,促进和谐的医患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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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医师法》 多点执业 法律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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