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医院图书馆介入医疗事故处理的必要性与实现途径
作者姓名:赵勤
作者单位:江苏省淮安市第四人民医院,淮安222000
摘    要:自2002年9月11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以来,医疗事故处理已纳入法制化轨道。《条例》将行政处理与专业技术鉴定分开进行,扩大了医疗事故的内涵(将医疗差错纳入四级医疗事故范畴),赋予了患者更多的权利,并变补偿为赔偿。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作为司法解释,从保护受害方(患者)的角度,规定了医疗侵权举证责任倒置。如何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做好医疗事故的防范与处理工作,

关 键 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医院图书馆  实现途径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2002年9月  介入  举证责任倒置  《条例》  技术鉴定  行政处理  医疗差错  司法解释  医疗侵权  处理工作  法制化  受害方  纳入  患者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