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宁区1992—1994年精神病患者死亡率及死因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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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育林,顾美铮.上海市长宁区1992—1994年精神病患者死亡率及死因分析[J].山东精神医学,1997,10(2):1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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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育林 顾美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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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市长宁区精神卫生中心 200042
(吴育林,顾美铮),上海市长宁区精神卫生中心 200042(付迎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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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根据上海市长宁区精神病患者1992~1994年死亡登记资料,三年中共死亡病人232例,平均年死亡率为12.88/10万。死因分为躯体疾病、自杀、猝死与意外事故等三大类型,分别占精神病患者总死亡人数的89.65%、77.33%、3.02%,躯体疾病中以心血管疾病、全身衰竭、脑血管意外为主,死于全身衰竭的病人中女性明显多于男性,而死于意外事故与肿瘤的病人中男性明显多于女性。自杀死亡率显著低于国内报导资料,自杀的方式以跳楼为主(占10/17)可能与近年来居住高层建筑人数增多有关,社区工作中对此应予以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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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精神病 死亡率 病死率 死因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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