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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廷林从伏邪论治慢性肾脏病验案3则
作者姓名:高霞  原松竹  司廷林
作者单位: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山东济南,250014;山东中医药大学中医学院,山东济南,250014;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山东济南,250001
摘    要:伏邪具有感而不发,潜藏一段时间而后发作的特点.狭义的伏邪指伏气温病,广义的伏邪则指一切伏而不即发的邪气,即七情所伤、饮食失宜、痰浊、瘀血、内毒等内在的致病因素[1].《灵枢·贼风》云:"此皆尝有所伤于湿气,藏于血脉之中,分肉之间,久留而不去;若有所堕坠,恶血在内而不去.卒然喜怒不节,饮食不适,寒温不时,腠理闭而不通……虽不遇贼风邪气,必有因加而发焉."明确提出伏邪致病具有"因加而发"的特点.发病条件除与邪气本身的性质以及人体正气强弱相关外,环境因素或人为因素也可引起,如六淫、情志、饮食劳逸等均可成为诱因,导致疾病发作[2].

关 键 词:慢性肾脏病  伏邪理论  清利湿热  验案  司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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