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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中药保健药品进行清理的通知
摘    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整顿和规范药品生产经营秩序加强药品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1996) 14号]文件和卫生部《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整顿和规范药品生产经营秩序加强药品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卫药发(1996)第31号]文件精神及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的要求,我部决定对中药保健药品进行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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