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目的:分析孕妇孕前超重、肥胖与胎儿出生缺陷的关系。方法:采用配对病例对照研究方法,按照1:1的比例随机选取在本院分娩出生缺陷胎儿的孕妇200例作为病例组,以生育正常胎儿的孕妇200例作为对照组。对两组孕妇的一般情况及孕期相关情况进行回顾性调查,logistic回归分析法对胎儿出生缺陷做单因素及多因素分析。结果:病例组胎儿出生缺陷病种前5位分别为多指/趾(41例,20.5%),先心病(38例,19.0%),外耳畸形(35例,17.5%),并指/趾(22例,11.0%),肾积水(13例,6.5%)。两组在年龄、居住地、叶酸补充、胎次、吸烟史、饮酒史、孕前用药史、妊娠期高血压、妊娠期糖尿病方面比较无差异(P0.05),病例组大专及以上学历者及家庭收入≥5000元/月占比均低于对照组(P0.05)。单因素分析显示,孕前肥胖者胎儿患肌肉骨骼系统缺陷、循环系统缺陷的风险增加(OR=3.265、3.358),孕前超重、肥胖未对胎儿泌尿系统、生殖器官及其他器官系统缺陷均有影响。多因素分析显示,相比正常体重者,孕前超重、肥胖会使胎儿出生缺陷分别增加1.755倍和2.369倍(OR=1.755、2.369)。大专及以上学历孕妇胎儿出生缺陷是初中及以下学历者胎儿的0.356倍(OR=0.356),家庭收入对胎儿出生缺陷无影响。结论:孕妇孕前超重、肥胖均会增加胎儿出生缺陷风险,孕前肥胖尤其会增加胎儿循环系统及肌肉骨骼系统出生缺陷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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