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医师如何顺应病历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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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玲,廖晓斌,裴柯平.临床医师如何顺应病历公开[J].西北国防医学杂志,2002,23(6):487-4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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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玲 廖晓斌 裴柯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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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成都军区昆明总医院,云南,昆明,6500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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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病历是医院医疗、教学、科研的基础资料 ,是司法部门判决的重要证据 ,更是解决医疗纠纷的重要依据。以往医院除为公安、司法、医疗保险等部门提供病历复印服务外 ,对病人不提供复印服务。 2 0 0 2年国务院第 35 1号令公布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章第十条明确规定 :患者有权复印及复制病历等资料 ,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复制服务。病历公开是社会进步及法制健全的表现 ,有助于促进医疗水平的提高和医疗行为的规范 ,但对医疗工作也提出了新的挑战 ,对临床医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一位临床医师 ,怎样才能顺应病历公开 ?笔者认为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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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临床医师 病历公开 医院管理 |
文章编号: | 1007-8622(2002)06-0487-01 |
修稿时间: | 2002年3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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