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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时代下医院名誉权的保护刍议
作者姓名:田胜男  赵捷
作者单位: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摘    要:<正>案例背景案例一某患者与某医院有医疗纠纷,在医疗损害责任案件审理过程中,患者在其个人微信公众号发布“曝光某医院,避免悲剧再次发生”的文章。文章称其要揭发“缺德医生和黑心医院”的“无耻行径”,要将医院的“无良”行为进行曝光。该文章发布后,被大量阅览并转发,至案件审理时仍未删除。法院认定患者的上述行为已对医院的名誉构成侵害,且主观上存在过错,应承担侵权责任。判决患者删除信息,并登载不少于5日的书面赔礼道歉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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