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浅谈"知情同意"与医疗活动中的签字制度
作者姓名:李志庭  查学安
作者单位:云南省临沧地区人民医院,云南,临沧,677000
摘    要:知情同意是病人最基本的权利。在告知、知情、同意、签字四个环节中,“签字”是知情同意的最终行为方式。但在具体践行中常受到告知方式、理解能力、意识状态、法理缺陷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而凸现出它的复杂性。现行的特诊、特治(手术)签字制度把签字权给予了包括家属在内的第三者,这种做法有悖于知情同意的原则,且不符合《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为有效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建议以法律的形式对“签字”这一权利的实现途径,程序、方式作适当的修改和明确的规定,使之成为便于实践操作的医事法规。

关 键 词:医疗活动 签字制度 知情同意权 医疗机构
文章编号:1003-2800(2004)06-0311-02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