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一肇源宋·唐慎微《证类本草》说:“细辛,若单用末,不可过半钱匕,多即气闷塞,不通者死”。自此以降,沿袭者甚众。清汪昂在《本草备要》中说:“细辛不可过一钱,多则气不通闷绝而死”。严西亭等在《得配本草》中也说:“其性极辛烈,气血两虚者,但用一二分亦能见效,多则三、四分而止。如用至七、八分以及一钱,真气散,虚气上壅,一时闷绝。”上述如出一辙的记载,导致了后世形成“辛不过钱”的定见。笔者认为此说其又有四:一是指“单用”;二是指作“散剂”使用;三是强调用量不可超过一钱;四是强调多用会产生“闷塞不通”的情况。《本革新编》指出:“细辛,止可少用,而不可多用,亦止可共用,而不能独用。”张隐庵曾有这样一段论述:“宋元祐陈承谓细辛单用末不可过一钱,多则气闭不通而死,近医多以此语忌用,而不知辛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