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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严重违法广告药品采取暂停销售行政强制措施的通知
摘    要:近期,我局在药品广告发布情况监测中发现,部分药品广告宣传存在扩大功能主治或适应症,绝对化夸大疗效,或以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证明疗效等违法行为,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决定对“寒立克”人参天麻药酒等3种严重违法广告药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在全省范围内暂停销售,并通过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向社会发布通告。

关 键 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行政强制措施  违法广告  山东省  销售  药品广告  功能主治  广告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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