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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试行分级护理标准的体会
引用本文:秦薇,徐筱萍.我院试行分级护理标准的体会[J].中国护理管理,2012,12(11):17-18.
作者姓名:秦薇  徐筱萍
作者单位:秦薇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护理部,200032 上海市); 徐筱萍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护理部,200032 上海市);
摘    要:为进一步深化医疗体制改革,深入推进优质护理服务,在卫生部的大力支持下,全国各医院均在努力推进护理工作的快速发展。分级护理制度为护理工作人员提供了实施护理的依据,在医院临床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1],但目前国际上对分级护理没有统一的标准和要求。我国卫生部于1982年颁布的《医院工作制度》中,在护理工作制度中规定:患者入院后,应根据病情决定其护理分级,划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护理4个级别。

关 键 词:分级护理标准  医院临床工作  护理工作人员  护理工作制度  医疗体制改革  分级护理制度  护理服务  护理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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