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试行分级护理标准的体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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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秦薇,徐筱萍.我院试行分级护理标准的体会[J].中国护理管理,2012,12(11):1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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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秦薇 徐筱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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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秦薇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护理部,200032 上海市); 徐筱萍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护理部,200032 上海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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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进一步深化医疗体制改革,深入推进优质护理服务,在卫生部的大力支持下,全国各医院均在努力推进护理工作的快速发展。分级护理制度为护理工作人员提供了实施护理的依据,在医院临床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1],但目前国际上对分级护理没有统一的标准和要求。我国卫生部于1982年颁布的《医院工作制度》中,在护理工作制度中规定:患者入院后,应根据病情决定其护理分级,划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护理4个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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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分级护理标准 医院临床工作 护理工作人员 护理工作制度 医疗体制改革 分级护理制度 护理服务 护理分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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