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分级护理制度作为重要的护理工作制度之一,在保证护理服务质量、确定临床护理人员编制、合理配置护理人力资源、制定护理服务收费标准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目前国际上对分级护理没有统一的标准和要求,我国卫生部于1982年颁布的《医院工作制度》中,在护理工作制度中规定:患者入院后,应根据病情决定其护理级别,划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护理4个级别。2009年卫生部印发的《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中,提出依据疾病的轻重缓急和患者的自理能力来确定护理级别,首次将患者的自理能力引入分级护理之中。然而如何确定患者的自理能力,在文件中则没有统一的标准。2011年,为进一步完善分级护理制度,结合中国国情,重点探讨患者自理能力的评估依据及标准,补充和细化分级护理指导原则的相关内容,使分级护理在临床上更具有可操作性,卫生部委托医院管理研究所护理中心牵头开展了分级护理标准的研究制定工作。本期策划针对这一主题,围绕分级护理标准制定的背景、国内外护理分级先进经验、相关项目研究结果以及项目试行医院的实践体会进行介绍,旨在推动分级护理在我国的发展,使之更加适应护理学科发展及临床实际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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