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通过分析“2015年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2015)”数据,并借鉴家庭压力理论,将家庭性别分工和社会结构性因素作为分析框架,着重探讨夫妻相对就业状态对中国城镇夫妻主观幸福感的影响。研究发现:第一,个体的主观幸福感会受到自己或配偶的就业状态的影响。第二,夫妻相对就业状态对主观幸福感的影响存在性别差异:对于男性而言,自己就业与否与幸福感关系密切,但妻子是否就业不影响幸福感;对于女性而言,自己就业与否与幸福感无关,但丈夫是否就业会显著影响幸福感。这是不同性别的角色预期不同所致的。第三,夫妻相对就业状态对主观幸福感的影响在不同社会经济地位的群体中是不一样的:相比高教育程度的男性,自己就业对低教育程度男性幸福感的提升作用要更高;丈夫就业可以提升低教育程度女性的幸福感,但是对高教育程度的女性没有影响。这是不同社会经济地位群体所面临的经济压力不同所导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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