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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原地区四肢火器伤骨折早期处理89例报告
引用本文:高峰,鞠明兵,刘建伟.高原地区四肢火器伤骨折早期处理89例报告[J].西藏医药杂志,1999(Z1).
作者姓名:高峰  鞠明兵  刘建伟
作者单位:西藏军区总医院骨科!850003
摘    要:四肢长骨火器伤骨折,早期清创时不能使用内固定的治疗原则,世界早已公认.但有研究表明,由于地理环境的特殊性,西藏高原火器伤骨折一期清创时,行内固定术是可行的。我院自1990年以来共Ⅰ期清创内固定四肢枪伤骨折89例,取得了满意效果,伤口Ⅰ期愈合,并就清创和Ⅰ期内固定时限进行探讨,认为拉萨及地理环境类似的地区,伤后24小时内仍不失为清创的最佳时机。火器伤骨折后36小时内在彻底清创的基础上行简单有效的内固定是可行的。高原地区四肢火器伤骨折早期处理89例报告@高峰$西藏军区总医院骨科!850003@鞠明兵$西藏军区总医院骨科!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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