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在应对医疗诉讼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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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志军,陈礼明,毕桂泉.医疗机构在应对医疗诉讼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J].中华医学实践杂志,2005,4(10):1104-1104,F0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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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志军 陈礼明 毕桂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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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装警察部队医学院附属医院,天津3001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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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和人民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广大患者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维权意识不断增强。近年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医疗纠纷的案件逐年增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颁布实施以及医疗纠纷诉讼实行举证倒置原则,在医疗事故争议诉讼中,医疗机构承担较大的举证责任和较高的抗辩要求。据统计,从2002年9月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施后,至今在2年多时间内,本院发生医疗诉讼案件共计6起,而本院从1992~2002年在10年内发生的医疗诉讼案件仅为3起。在此,结合本院这6起医疗诉讼的审理过程,讨论在医疗诉讼中医疗机构应注意的几个问题,以期保护医院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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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医疗机构 医疗诉讼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医疗事故争议诉讼 医疗纠纷诉讼 法律意识 法律制度 医务人员 维权意识 |
文章编号: | 1684-2030(2005)10-1104-02 |
收稿时间: | 2005-0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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