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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在应对医疗诉讼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引用本文:陈志军,陈礼明,毕桂泉.医疗机构在应对医疗诉讼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J].中华医学实践杂志,2005,4(10):1104-1104,F0003.
作者姓名:陈志军  陈礼明  毕桂泉
作者单位:武装警察部队医学院附属医院,天津300162
摘    要: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和人民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广大患者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维权意识不断增强。近年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医疗纠纷的案件逐年增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颁布实施以及医疗纠纷诉讼实行举证倒置原则,在医疗事故争议诉讼中,医疗机构承担较大的举证责任和较高的抗辩要求。据统计,从2002年9月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施后,至今在2年多时间内,本院发生医疗诉讼案件共计6起,而本院从1992~2002年在10年内发生的医疗诉讼案件仅为3起。在此,结合本院这6起医疗诉讼的审理过程,讨论在医疗诉讼中医疗机构应注意的几个问题,以期保护医院的合法权益。

关 键 词:中医疗机构  医疗诉讼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医疗事故争议诉讼  医疗纠纷诉讼  法律意识  法律制度  医务人员  维权意识
文章编号:1684-2030(2005)10-1104-02
收稿时间:2005-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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