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型肝炎的婚育问题 |
| |
引用本文: | 孙焕林.乙型肝炎的婚育问题[J].家庭医学,1997(8). |
| |
作者姓名: | 孙焕林 |
| |
作者单位: | 主任医师 辽宁大连 |
| |
摘 要: | (一)乙型肝炎携带者或病人可否恋爱、结婚?若男女双方都是无症状携带者,不存在互相传染问题,恋爱、结婚完全可以,不过对分娩的婴儿要采取预防措施。若一方是阳性,另一方阴性,对阴性一方注射乙肝疫苗,待体内产生足够的保护性抗体,就可避免传染的可能性。对乙型肝炎患者应在肝功稳定,急性乙肝不应短于半年,慢性者最好是1年以上方可考虑结婚。 (二)何谓“蜜月乙型肝炎”?人们一般将新婚夫妇开始的性生活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