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随着我国计划生育的开展,很多人接受了绝育手术。但各种原因引起子女夭折或夫妻离异后重新组合家庭,而又符合计划生育条例,可进行输卵管复通术,现根据临床经验总结如下。临床资料我院自1985年11月至1990年12月止,共施行输卵管吻合术11例,要求复通的原因中绝育术后子女夭折10例,再婚1例,其中年龄最小7岁,最大35岁.结扎距吻合手术时间最长9年,最短2年。随访至1991年12月止,随访率为90%,已宫内妊娠9例,妊娠率达81.32%,其中术后3个月内怀孕2例,1~2年怀孕6例,2年半怀孕1例,均为足月妊娠顺产。已怀孕2胎者2例,无流产及宫外妊娠病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