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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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航.浅谈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偿[J].中国卫生经济,1994,13(11):57-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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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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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西省南昌市第一医院 330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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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医疗卫生事业作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从自身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出发,坚持卫生工作基本方针和宗旨,努力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变革,为人民健康服务。 认 识 经过15年的改革,人们对医疗卫生工作已经取得基本的共识是: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服务是一种特殊生产。医院在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所耗费活劳动和物化劳动的价值必须得到完全补偿,才能使医疗服务维持简单再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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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医疗卫生机构 补偿 医疗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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