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对人用药品申报资料的基本要求 |
| |
引用本文: | 程鲁榕,凌静萍,曹立亚.欧盟对人用药品申报资料的基本要求[J].中草药,1997,28(7):442-444. |
| |
作者姓名: | 程鲁榕 凌静萍 曹立亚 |
| |
作者单位: | 卫生部药品审评中心!北京100050 |
| |
摘 要: | 为了了解、学习国际先进经验,促进我国医药发展及提高管理水平,使之尽早与国际接轨,根据卫生部对外技术合作协议,我们于1996年在比利时杨森制药公司进行了为期3个月的培训。通过具体事例学习了欧盟(EtJ,前身为欧共体)对人用药品申报资料的基本要求,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找出不同和特点,以便从中找到差距,更加完善我们的新药研究管理,为研制出更多更好的新药而努力。现将我们学习的有关内容及体会作一介绍。豆*U药品申报资料的要求根据EU药品申报的要求,申报者应提交基本符合标准格式的药品申报资料。主要包括管理性资料和证…
|
关 键 词: | 药品申报 欧洲联盟 申报资料 |
收稿时间: | 1997/3/13 0:00:00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 点击此处可从《中草药》浏览原始摘要信息 |
| 点击此处可从《中草药》下载免费的PDF全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