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全部专业
儿科学
耳鼻咽喉科学
妇产科学
基础医学
口腔科学
临床医学
内科学
皮肤病学与性病学
神经病学与精神病学
特种医学
外国民族医学
外科学
学报及综合类
眼科学
药学
预防医学、卫生学
中国医学
肿瘤学
按
中文标题
英文标题
中文关键词
英文关键词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作者中文名
作者英文名
单位中文名
单位英文名
基金中文名
基金英文名
杂志中文名
杂志英文名
栏目英文名
栏目英文名
DOI
责任编辑
分类号
杂志ISSN号
检索
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国务院令第491号)
摘 要:
第一条 为了规范人体器官移植,保证医疗质量,保障人体健康,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人体器官移植,适用本条例;从事人体细胞和角膜、骨髓等人体组织移植,不适用本条例。
关 键 词:
人体器官移植
国务院令
医疗质量
人体健康
合法权益
人体细胞
组织移植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
©
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