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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面都市试药人
引用本文:朱健峰.直面都市试药人[J].健康生活,2004(1):4-5,12.
作者姓名:朱健峰
摘    要:“试药人”,卫生法学界的专有名词称之为“受试者”,即人体实验中的买验对象。据了解,每一种新药在批准生产使用前,必须先后完成动物、人体和临床试验,其中临床试验分三期,一期是为了观察药物的毒性和代谢过程,需在健康人身上进行;二、三期是为了观察药物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受试对象为病人。目前我国平均每天就有近400种新药问世,作为一种特殊的群体——“试药人”,他或许就在你我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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