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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亨丝虫对犬的经口传播试验
摘    要:用体重1.8~2.7公斤6周龄的纯种幼犬进行实验感染。彭亨丝虫第3期幼虫系从12~14天前吸阳性沙鼠血的埃及伊蚊获得的。每100条幼虫置于0.25~1.0毫升的Lum氏液内,按以下3种方式接种犬:(1)将幼虫直接注入2只未经麻醉的犬的口腔内;(2)滴在4只经麻醉的犬的舌下表面;(3)皮下注射2只麻醉了的对照犬的左后脚蹠部。自接种后第8周开始,每周取犬的耳静脉血20立方毫米进行检查。在第15~16周后尸体解剖,检查耳血和心脏血。结果:麻醉后经口感染的4只犬在第10~11周末梢血液内查见微丝蚴,至尸检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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