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争议不同处理途径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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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俞颖, 郭奕乐. 医疗事故争议不同处理途径的思考[J]. 上海预防医学, 2011, 23(11): 569-570,5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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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俞颖 郭奕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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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上海市黄浦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上海 200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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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上海市黄浦区科技项目(2008)(HGG-25),上海卫生监督科研项目(2008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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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自2002年9月1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全面实施,到2010年7月1日《侵权责任法》的颁布,卫生行政部门、司法部门一直不懈地致力于缓解医患矛盾,营造和谐的医患关系。但目前医疗事故争议仍处于紧张状态,医疗事故争议发生频繁,且涉及问题有复杂化、多样化的特点,这不仅影响了医疗机构的正常医疗秩序,也损害患者的切身利益,耗费了政府相关部门大量的人力、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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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医疗事故争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卫生行政部门 《条例》 侵权责任 医患矛盾 司法部门 医患关系 |
收稿时间: | 2011-09-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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