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家庭护理干预对精神分裂症患者长期预后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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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秀光,陈秀珍,王琴平,俞淑金.实施家庭护理干预对精神分裂症患者长期预后的影响[J].四川精神卫生,2010,23(3):176-1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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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秀光 陈秀珍 王琴平 俞淑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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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省闽清精神病防治院,350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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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目的探讨家庭护理干预对精神分裂症患者预后的影响。方法将100例出院的精神分裂症患者随机分为干预组和对照组各50例,对照组常规出院宣教,每个月门诊复查或电话咨询,干预组实施家庭干预指导。在出院时及第6个月末和第12个月末两组分别采用NOSIE量表、日常生活能力量表(ADL)、康复状态量表(MRSS)、社会功能缺陷量表(SDSS)评定,并统计1年内复发情况。结果干预组NOSIE总积极因素分明显增高,消极因素分明显降低。与对照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或P〈0.01),干预组ADL、MRSS及SDSS总分在6个月末及12个月末分值逐步下降,显著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实施家庭护理干预可巩固治疗效果,减少疾病复发,促进社会功能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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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精神分裂症 家庭护理干预 社会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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