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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的研究
作者姓名:于永中  李天麟  刘尊永  黄海潮  吕云风  陈泓  金书香  张祥春
作者单位:中国预防医学中心卫生研究所(于永中,李天麟,刘尊永,黄海潮,吕云风,陈泓,金书香),中国预防医学中心卫生研究所(张祥春)
摘    要:我们调查研究了260个工种的劳动工时、劳动能量代谢率和24小时的能量摄入与消耗以及工人的疲劳程度。结果劳动时率平均为68.2%(即每天净劳动时间为5.44小时),劳动日能量消耗平均为1300大卡(668—2800大卡)。24小时热能平衡情况,有87%的工种摄入大于消耗(+15.2%),13%的工种摄入小于消耗(-0.8%)。根据调查结果提出了八小时工作日内耗能1500大卡,净劳动工时400分钟作为体力劳动工人劳动量的卫生限度。经逐步回归方程分析,提出了劳动强度指数的概念,其方程式为: I=0.3T+0.7M I:劳动强度指数T:净劳动时率(%) M:八小时工作日能量代谢率(大卡) 按劳动强度指数的大小将劳动强度分为四级,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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