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讲 辨证之三——气血津液辨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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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守明.第十七讲 辨证之三——气血津液辨证[J].山东中医杂志,198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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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守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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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一、气血津液辨证的适用范围和临床意义是什么? 气血津液辨证,主要适用于内伤杂病,它与脏腑辨证密切相关,相互补充。因为人体的气、血、津、液在生理上既是脏腑功能活动的物质基础,又是脏腑功能活动的产物。气的生成、来源和输布均不能脱离脏腑。如气来源于脾肾,出入升降治节于肺,升发疏泄于肝,帅血贯脉而周行于心;血生化于脾,总统于心,藏受于肝,宣发于肺,施泄于肾,灌溉一身无处不及;津液来源于水谷,转输于脾,宣降通调于肺,气化于肾,借三焦之道通达周身。所以脏腑一旦受病,就会直接或间接的反映出气血津液的病理变化,而气血津液的病变,也必然要影响到某些脏腑。因此气血津液的病变,是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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