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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第4期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公告
摘    要:为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督管理,整治违法发布广告行为,进一步规范广告发布秩序,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和《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对辖区内广告发布情况的监测,并及时发布了违法广告公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其进行了汇总,并于近日发布了2010年第4期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公告汇总。

关 键 词: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保健食品广告  医疗器械  违法广告  公告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告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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