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应注意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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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海剑,许广照. 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应注意的问题[J]. 中国卫生质量管理, 2005, 12(3): 49-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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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海剑 许广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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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通市肿瘤医院医务科,江苏南通,2263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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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了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三种途径,即医患双方自行协商、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医患双方自行协商,具有省时、省心、经济的特点,因能快捷、有效地化解矛盾,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持社会稳定,从而成为解决医疗事故争议的一个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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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医患双方 协商解决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卫生行政部门 《条例》 民事诉讼 人民法院 合法权益 医疗秩序 社会稳定 |
文章编号: | 1006-7515(2005)02-0049-03 |
修稿时间: | 2004-10-20 |
The questions must be paid attention to in settlement of medical accident disputes by negotiation between patient and hospita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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