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菟丝子浸出物制定的商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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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天骄.关于菟丝子浸出物制定的商榷[J].中国医疗前沿,2009,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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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天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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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齐齐哈尔市中医医院,齐齐哈尔,16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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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菟丝子为旋花科植物菟丝子的干燥成熟种子,具有补肝肾、益精、明目、安胎、止泻,用于阳痿遗精、腰膝酸痛、尿有余沥,目昏耳鸣、胎动不安、脾肾虚泻等功效,是临床配伍常用之药.在2005年版药典里,规定了其总灰分为不得超过10.0%,并没有浸出物的标准规定.而在市场经营单位中销售的菟丝子,由于产地的不同其质量差异很大,并常常掺杂使假,混有沙石、泥土等不可分辩的杂质,增加其重量,降低了饮片的疗效.为控制菟丝子的质量,使人民用上满意放心的药材,笔者建议应制定菟丝子浸出物的含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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