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目的:探讨我国三级甲等医院符合处方权申请者资质的耳鼻喉科护士可开具的耳鼻喉科药物具体的处方药物及其处方形式。方法:通过文献分析法和专家半结构访谈法初步制定耳鼻喉科护士可开具的药物作为专家咨询问卷的主要内容,运用德尔菲法对医疗及护理专家进行2轮咨询,以确定耳鼻喉科护士处方权内容及处方形式。结果:2轮专家积极系数分别为87.50%和82.14%,专家权威系数分别为0.81和0.84。最终确定我国三级甲等医院耳鼻喉科护士可开具的外科用药为三大类、38种药物,其中11种药物处方形式倾向于协议处方,12种药物倾向于独立或协议处方,11种药物倾向于独立处方,1种药物倾向于独立处方或延长处方。结论:符合处方权申请资质的耳鼻喉科护士可开具38种耳鼻喉科药物,处方形式以协议处方、独立处方或协议处方以及独立处方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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