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诊断"书写内容和要求的讨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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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小平.关于"诊断"书写内容和要求的讨论[J].华北国防医药,2007,19(1):74-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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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小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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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解放军白求恩国际和平医院质控科,石家庄0500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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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诊断"是医师对病人身体状况及患病资料综合分析后做出的结论性意见.在整个临床工作中起着提纲挈领的作用,其正确性直接影响疾病的治疗和结果,所以是极为重要的内容.在以往病历书写规定中,有关诊断的要求不够完善和规范,因而也限制和影响了临床医师的思维和书写.本文作者依据多年做临床质量控制和病历检查工作的经验,针对病历书写中有关诊断的内容和要求提出一些讨论意见,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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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诊断 医院 军队 参考标准 |
文章编号: | 1009-0878(2007)01-0074-04 |
收稿时间: | 2006-11-16 |
修稿时间: | 2006年11月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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