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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行政责任
作者姓名:巩翠华  郭平  曹明琳
作者单位:1. 淄博市卫生防疫站,山东,淄博,255026
2. 沈阳市劳动卫生职业病研究所,辽宁,沈阳,110024
摘    要:20 0 2年 5月 1日正式实施的《职业病防治法》对用人单位、劳动者、政府、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等四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进行了法律界定 ,同时又对违反这些法律规定的行为 ,详细规定了其承担的行政、民事、刑事责任。本文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及其配套规章、条文释义[1] 之规定 ,对用人单位违法后应承担的行政责任作以分析归纳 ,以便于卫生监督人员及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应用 ,从而不断提高职业卫生监督管理水平。1 在前期预防工作中 ,对违法应给予的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及幅度1 1 有关违法行为1 1 1 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

关 键 词:用人单位 职业病 防治工作 行政责任 违法行为 处罚种类 处罚幅度 《职业病防治法》
文章编号:1002-221X(2003)01-0056-03
修稿时间:2002-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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