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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 政策
摘    要:严禁瞒漏缓报“甲流”死亡病例 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邓海华日前表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做好防控信息报告和发布工作,严禁瞒报、漏报、缓报“甲流”死亡病例。对未依法履行“甲流”疫情报告和发布职责,或者故意隐瞒、谎报、缓报疫情信息的,将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关 键 词:《传染病防治法》  法规  卫生行政部门  死亡病例  疫情信息  新闻发言人  疫情报告  依法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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