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过敏试验告知书的设计与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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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杏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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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西桂东卫生学校附属医院急诊科,广西梧州543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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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11条明确指出: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药物过敏试验作为一项有潜在风险的护理操作,在实施前护士应当如实将药物过敏试验的作用、目的、注意事项以及可能发生过敏反应的风险告知患者,征得患者的知情同意,才能实施这一项操作。由于门急诊患者数量大,人员流动快,为了快速处理患者,同时取得患者的知情同意,2003年我科自行设计药物过敏试验告知书,临床应用效果满意,现介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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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药物过敏试验 知情同意 告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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