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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草纲目》释名发例
引用本文:邵冠勇.《本草纲目》释名发例[J].山东中医药大学学报,1989(4).
作者姓名:邵冠勇
作者单位:山东中医学院医古文教研室
摘    要:<正> 名物之训释,乃训诂之重要方面发。《本草纲目》虽为方技之书,然其“释名”一项,实为名物训诂之属。取证群书,博采异名,郭璞注《尔雅》之绪余也,推本求源,训释名义,刘熙撰((释名》之遗意也;广访南北,备列方言,杨雄著《方言》之流亚也。全书五十二卷,载药1892种,分为水、火、土、金、石、草、谷、菜、果、木、服器、虫,鳞、介、禽、兽、人,凡17类。涉及面之广,所举物之众,皆为可观。训诂之旨,在于求通。所谓通,一则沟通古今,使古今如旦暮也;一则沟通方俗,

关 键 词:本草纲目  训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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