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患者的受审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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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钦廷 霍克钧 张伟 胡泽卿 刘协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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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200063,上海,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 2. 610041,成都,四川大学华西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司法精神病学教研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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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对受审能力的研究是司法精神病学中一个重要领域。目前 ,国内对精神病患者受审能力的鉴定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 ,但其在司法实践中的需求却越来越多 ,故有必要加快受审能力研究的进程 ,制定相关的评定标准 ,以适应司法工作的需要。本文结合国内外文献 ,对这一问题进行综述。一、受审能力的概念及法学依据受审能力的定义比较松散 ,国内外尚无肯定统一的定义。Grisso[1 ] 认为受审能力是一个人在审判辩护时能帮助律师 ,并理解审判性质及其可能带来的后果的能力。Roesch认为受审能力是被告人参加辩护的现时能力 ,适用于审判辩护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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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精神病 受审能力 评定标准 |
修稿时间: | 2001-1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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