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榕属植物花序托中毒一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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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建霖 翟佩玲 戴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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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561000,贵州省安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病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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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4年7月26日,在贵州省安顺市黄果树镇黄果树村二组发生一起因误食了野生榕(Ficus sp.)植物的花序托(被误称为“无花果”)后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中毒3人,均住院接受治疗。调查中,嘱中毒患者家属买来类似的“同种”野果,经鉴定后证实不是无花果(Ficus carice)。为进一步查明中毒原因,2004年8月3日在中毒者居住地采集到中毒标本,带回的标本经中毒患者亲自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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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毒患者 治疗 标本 食物中毒事件 住院 家属 误食 花序 无花果 果树 |
修稿时间: | 2004-09-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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