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急诊科的护理管理 |
| |
作者姓名: | 朱晓莉 |
| |
作者单位: | 浙江省杭州市杭钢职工医院急诊科,310022 |
| |
摘 要: | 从2002年9月起,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实施,即如果发生医疗纠纷,医院须自证无过错,否则就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也就是所谓的举证责任倒置。这就表明,发生医疗纠纷,需要由医院提供法律证据以证明院方无过错,此时各种医疗文件、护理用品、检查标本、余下药物将是举证倒置中最重要证据。急诊科是医院一个综合科室,是医院急危重症病人最集中,病种最复杂,抢救任务最繁重的科室,风险因素较为突出,医务人员在工作中稍有疏忽,即可导致投诉乃至医疗纠纷的发生。所以,护理管理者要切实抓好业务管理及证据管理,防止医疗纠纷的发生。
|
关 键 词: | 护理管理者 急诊科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医疗纠纷 举证责任倒置 急危重症病人 法律证据 综合科室 法律责任 医疗文件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