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卫生部等关于印发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的通知
摘    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属(管)各医疗机构: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制定了《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的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

关 键 词:医疗机构  行为规范  从业人员  卫生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印发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