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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零售企业如何开展不良反应监测
引用本文:唐瑭.药品零售企业如何开展不良反应监测[J].中国食品药品监管,2014(11):74-74.
作者姓名:唐瑭
作者单位:江苏省阜宁县食品药品监测所
摘    要:2011年7月1日起,《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进一步推动了药品不良反应(ADR)监测各项工作的开展,为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筑起了一道有效的屏障。《办法》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报告药品不良反应,明确了药品经营企业应当配备专(兼)职人员,承担本单位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那么,药品零售企业如何开展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呢?1.提高药品零售企业人员对ADR的认知度。

关 键 词:不良反应  知度  执业药师  组织报告  人民群众  非处方  药学咨询  超剂量使用  关联性评价  布洛芬混悬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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