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零售企业如何开展不良反应监测 |
| |
引用本文: | 唐瑭.药品零售企业如何开展不良反应监测[J].中国食品药品监管,2014(11):74-74. |
| |
作者姓名: | 唐瑭 |
| |
作者单位: | 江苏省阜宁县食品药品监测所 |
| |
摘 要: | 2011年7月1日起,《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进一步推动了药品不良反应(ADR)监测各项工作的开展,为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筑起了一道有效的屏障。《办法》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报告药品不良反应,明确了药品经营企业应当配备专(兼)职人员,承担本单位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那么,药品零售企业如何开展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呢?1.提高药品零售企业人员对ADR的认知度。
|
关 键 词: | 不良反应 知度 执业药师 组织报告 人民群众 非处方 药学咨询 超剂量使用 关联性评价 布洛芬混悬液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