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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
引用本文: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J].结核与肺部疾病杂志,2014,3(4).
作者姓名: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摘    要:《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已由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9年12月1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9年12月10日 第一条 为了消除和减少烟草烟雾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创造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环境,提高城市文明水平,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公共场所的控制吸烟工作(以下简称“控烟工作”)适用本条例.前款所称控烟工作,是指采取有效措施,禁止在本条例规定的禁烟场所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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