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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伤超过12小时后股动脉的重建及其疗效
引用本文:甘干达,陈右江,陶智刚,胡建方,扈克治. 损伤超过12小时后股动脉的重建及其疗效[J]. 中华创伤骨科杂志, 2006, 8(4): 389-390
作者姓名:甘干达  陈右江  陶智刚  胡建方  扈克治
作者单位:541002,桂林,解放军第一八一医院创伤显微外科
摘    要:目的探讨损伤超过12h后股动脉的重建方法和疗效。方法1997年10月~2000年2月采用自体静脉移植修复股动脉及小腿内、外侧筋膜室彻底切开减压治疗11例股动脉损伤超过12h的患者,术后重点防治肾功能衰竭。结果11例患者获2~7年随访,均保存了肢体。但有不同程度的肢体功能障碍,5例屈趾肌腱挛缩引发足趾屈曲畸形,术后1年内行肌腱松解术,外观及症状改善。6例踝部肌力差、步态不稳者行踝关节融合术,步态明显改善。结论对于股动脉损伤时间不超过18h、无肾功能衰竭及明显中毒表现且伤肢肌肉无大部分坏死和感染的患者,仍可争取修复血管,术后需密切观察。

关 键 词:股动脉损伤  损伤时间  静脉移植
收稿时间:2005-07-09
修稿时间:2005-07-09

Reconstruction of femoral artery after being injured for more than 12 hours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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