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检品留样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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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薛东升.浅谈检品留样制度[J].中国药事,1991,5(3):162-1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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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薛东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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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北省保定地区药品检验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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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药品检验留样制度是药检所实行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管理的重要内容。随着《药品管理法》的颁布、实施,使我国的药品监督管理步入了法制化的新阶段。同时《行政诉讼法》的实施也为公民,组织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保障。因此,在药品监督管理过程中药检所必须重视检品留样制度的建设,确保检品报告客观、真实、准确,以使监督执法永远处于主动地位。 目前药检所的留样制度存在诸多弊端,亟待完善和加强。本文就如何健全检品留样制度进行初步探讨,以供同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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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药品 检品留样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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