逍遥散加减治疗更年期综合征60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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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兴臣 刘孟宇 靳维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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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聊城市人民医院,山东,聊城,252000;青岛市立医疗集团,山东,青岛,266001;聊城市药检所,山东,聊城,25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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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笔者自2004年以来,应用逍遥散加减治疗更年期综合征取得满意疗效,报道如下。1诊断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定的《中药新药治疗女性更年期综合征的临床研究指导原则》确立诊断标准。纳入标准:观察对象为女性,年龄45-55岁,更年期综合征症状明显者。排除标准:年龄小于45岁或大于55岁者;双侧卵巢切除者;卵巢肿瘤者;合并其他内分泌疾病者;心脑血管病患者;肝肾及造血系统疾病患者;精神病患者;原发性高血压或低血压患者;慢性贫血患者;3月内曾服用过性激素的患者;未按规定用药、无法判定疗效或资料不全等影响疗效或安全性判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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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更年期综合征 逍遥散 疗效观察 |
文章编号: | 0257-358X(2006)12-0822-02 |
修稿时间: | 2006-08-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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