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廊坊市人民医院传染病漏报原因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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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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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北省廊坊市人民医院,06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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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责任报告单位对甲类、乙类、丙类传染病要及时上报,不得漏报。我院是一所综合性医院,涉及的传染病种类多,传染病地区分布范围广。传染病疫情控制工作的质量不仅影响到其在人群中的传播,而且直接关系到医院的医疗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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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廊坊市 人民医院 丙类传染病 漏报原因 医疗安全 关系 传播 人群 影响 质量 控制工作 疫情 分布范围 地区 种类 综合 乙类 甲类 报告单位 责任 |
收稿时间: | 2007-07-24 |
修稿时间: | 2007-07-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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