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170例法医病理检验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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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国庆,谷振勇,刘夷嫦,张明阳,许弘飞.医疗纠纷170例法医病理检验分析[J].南通大学学报(医学版),2013,33(1):73-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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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国庆 谷振勇 刘夷嫦 张明阳 许弘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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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通大学医学院法医学系,南通,226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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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目的:阐明法医病理学尸检在医疗纠纷处理中的作用及地位.方法:对南通大学医学院法医学系2000年1月-2011年5月间涉及死亡的170例医疗纠纷尸检资料进行分析.结果:(1)死者男女之比为1.3∶1,年龄新生儿~94岁;(2)死亡原因以心血管系统疾病占首位,其余依次为呼吸系统、中枢神经系统、泌尿生殖系统和其它疾病(如感染、过敏等);(3)地市级医院占15.3%,区县级医院占22.4%,而基层乡镇卫生院和个体诊所占62.3%;(4)涉及的科室以外科居多;(5)临床诊断与尸检诊断相符占47.6%,未明确诊断或误诊占52.4%.结论:法医尸检为正确处理医疗纠纷提供了科学依据,可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对防范医疗事故的发生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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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医疗纠纷 法医病理学 尸体检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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